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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广西一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被卷入离婚纠纷,结局如何

2025-11-03 22:09 来源:网罗知识 点击:

18年广西一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被卷入离婚纠纷,结局如何

2018年广西一位名为娟娟(化名)身上发生了一件离谱的事情。单身的娟娟突然被告知自己已经结婚两年,并且还嫁给了一位远在河南的农村汉。

那么,这中间到底发生何事?下面,就让我们一同去探究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单身小伙快速闪婚,陷入骗局毫不知情

娟娟“被结婚”的对象名叫小华(化名),是河南安阳人。

小华家里世世代代都是农民,他也不例外。长大后,他继承父母务农的手艺,也开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务农生活。沉默、内向、老实几乎成为小华的代名词。

内向、不爱说话的小华一直到三十岁还没讨到老婆。这可急坏了他的父母。

靳父和靳母看着儿子同龄人的孩子满地跑,而小华却连个女朋友都没有,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就在他们一筹莫展之际,却被告知儿子的婚事有着落了。二就是这个时候,小华结识了“娟娟”。

原来,前不久,夫妻二人找到老黄(化名),拜托他多费心,平时帮小华留意合适的结婚对象。

老黄介绍的这个姑娘名字叫做“娟娟”。人长得十分讨喜,双眼皮大眼睛能说会道的。不仅靳父、靳母满意老黄介绍的这个姑娘,小华也非常地喜欢。

面对自己喜欢的姑娘,小华的心中涌现了自卑的情绪。他担心“娟娟”看不上自己这个不识风趣、木讷的农民。

可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娟娟”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她并未看不起小华。

“娟娟”称,自己家里的条件不太好,早早就辍学进入社会了,父母也不咋管自己。她这辈子不求大富大贵,只希望能找个老实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听着“娟娟”感人肺腑的话,小华原本漂浮的心像是找到了归处。

农村相亲讲究的是速战速决。小华和“娟娟”二人看对眼后,他们就开始讨论彩礼问题了。

“娟娟”表示,理解小华家的难处,就向他要了几万块的彩礼,别的什么也没要。

在农村娶媳妇,十几万块钱的彩礼、有车有房才是标配。小华看着善解人意的“娟娟”,当即同意了她的要求,将自己这些年辛辛苦苦攒钱的积蓄,全都当做彩礼交给小华。

后俩人在靳父靳母挑选的黄道吉日,前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来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例行公事检查他们的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的工作人员发现,“娟娟”的户籍所在地是广西,就询问她是否是自愿结婚。

毕竟现在还有一些拐卖妇结婚的现象,工作人员怕“娟娟”是被迫的,就问了一嘴。

“娟娟”一听,当即否认,并称自己很喜欢小华,是自愿和他结婚的。

听完“娟娟”的解释,工作人员点点头,继续查看二人的信息,又发现面前的女孩和身份证上的女孩相貌差别很大。

工作人员抬头看一眼“娟娟”,又低头看看身份证,仔细比对,还是觉得不太像。

“娟娟”似乎看出了工作人员的疑惑,连忙向工作人员解释到,身份证是好几年前拍的,由于自己这几年变化比较大,可能有些不太相似。工作人员听“娟娟”的解释,感觉很有道理,也就没再多问。

跑了一个上午,小华和“娟娟”终于将结婚证给揣在手里。

拿到结婚证的小华,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先前看着朋友们纷纷走入婚姻殿堂,他就很是羡慕,常常幻想自己何时能遇到一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与子偕老的人。

小华深情地看着“娟娟”,感慨他可算是找到能与之携手共度一生之人,并在心中暗暗发誓,从今以后要更加卖力地干活,赚钱养家,给妻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就这样,小华和“娟娟”开启了美好的夫妻生活。小华每天早出晚归下地干活,“娟娟”就在家做饭洗衣、照顾公婆。邻居看着贤惠能干的“娟娟”,纷纷称赞。

未婚单身老师,竟离奇和农村汉子结婚

小华原以为日子会一直地这么幸福过下去,自己会和“娟娟”迎来爱情的结晶。可好景不长,“娟娟”离奇地失踪了。小华和父母找遍整个村落,也不见她的身影。

先开始,小华还担心“娟娟”刚来这边没多久,估计是外出迷路了,可在十里八村都没发现她的踪迹。

靳父、靳母年纪大了,现在又出来这种事情,小华怕他们身体吃不消,就让他们先回家休息。

靳父、靳母也怕自己不仅帮不了儿子什么忙,反而会给他添麻烦,就先回家了。

没过多久,小华就接到了父母打来的电话,他听见父母说,“娟娟”可能是带着彩礼钱走了。

小华不敢相信,连忙跑回家中,查看给“娟娟”的彩礼钱是否还在。他打开钱包,里面空空如也。此时,小华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可能是遇到专门骗婚的骗子了。

接受不了这个打击的小华病倒了,他始终无法相信那个温柔懂事,理解鼓励自己的妻子是个骗子。

心有不甘的他,一直在寻找“娟娟”。可人海茫茫,找寻一个普通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小华始终未找到自己的“妻子”娟娟。

时间来到2018年,小华一气之下,将“娟娟”给告上了法庭,后该案件被法院受理。

由于找不到“娟娟”本人在何处,只能将通过户籍信息网上的信息,查找到她的老家所在地,并将传票邮寄给她。

谁曾想,传票没有邮给骗子“娟娟”,反倒邮寄给了真娟娟。娟娟大学毕业后,她凭借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强劲的专业技能,顺利成为一名人民教师。

接收到法院传票的娟娟,心中直发懵,自己现如今是单身,怎么变成和一个农村汉子在两年前结婚了,并且还陷入了离婚纠纷?

她想着肯定是弄错了,可能是法院将传票寄错了。

等她又仔细看一眼传票上的信息,姓名、身份证信息、家庭住址......再三确认后,发现是正确的。

这下她更搞不明白了,于是,她带着疑惑来到有关部门,经过确认,娟娟确实是和一个河南农村汉子在两年前登记结婚。

娟娟想不通自己两年前还在广西,如何跑去河南与别人结婚?为弄清事情真相,娟娟决定前去河南一趟。到了之后的娟娟,见到了所谓的丈夫,她更加确信自己陷入了怪圈。

小华看着娟娟,一眼就认出此娟娟非彼“娟娟”,这个娟娟不是自己的妻子。法院工作人员对此,也十分不解。工作人员结合两边提供的信息,才明白过来事情的真相是怎样的。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原来是和小华结婚的“娟娟”,无意间捡到了娟娟的身份证。

然后她假冒娟娟的身份,和小华结婚,并从中骗走小华的几万块彩礼。

真相大白后,小华只能放弃起诉娟娟,而后法院又撤销小华和娟娟的婚姻关系。

娟娟对于这件事,心中感慨万分。她一边啼笑皆非,一边担心自己在国家信息网上的婚姻状态会影响自己以后找对象这件事。

她曾求助有关部门,寻求是否能更正自己的未婚信息,但得到的结婚让她大失所望。

法律分析:“娟娟”构成何种犯罪?

上述案件中的假娟娟,她向小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与其结婚,以此骗取钱财,构成诈骗罪。

所谓诈骗罪是指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骗取受害者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

“娟娟”为获取非法钱财,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为触犯法律、侵犯小华的财产权的前提下,依旧故意向小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利用捡来的身份证和他登记结婚。

小华在这种错位的认知基础上,处分自己的财产,“娟娟”从中获取钱财。

“娟娟”的行为属于骗婚,她违反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无视法律法规,侵犯小华的合法财产权,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依照刑法条例,行为人犯诈骗罪,一般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如犯罪情节严重,可被判处三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如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上述法条规定,“娟娟”可被判处三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司法实践中,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为更好地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需全面地把握二罪的异同点。

先看两罪的相同点。主要体现在犯罪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有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之分。

特殊主体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而这两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例如上述案件中,其犯罪主体“娟娟”早已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能力。

而两罪的不同点主要是:犯罪手段。诈骗罪的核心是行为人主要向受害者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进行诈骗。

“娟娟”冒充他人姓名、使用他人身份证和小华结婚,她的行为是向小华隐瞒事实真相。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行为主要是行为人采取无证经营、买卖经营证明或国家专营产品等方法。

两者侵犯的客体也是不同的。非法经营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关于两罪在构成要件方面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的一些对比。